湖南浏阳市直学校、初级中学均将成立督导室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7-06-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周芳元)近日,湖南省浏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学校内部督导工作的通知,规定浏阳市市直学校、初级中学均要成立学校督导室。规模较大(12个班及以上)的完全小学可在教务处(教科室)加挂教育督导室的牌子,由教务处(教科室)主任兼教育督导室主任,增设视导员一名。

    学校督导室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学校内部的规划发展评估、学校评估、教师评估、课堂教学评估和学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处室和教师依法办学、依法执教。

    近年来,浏阳市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依托10所高中,以生源地为主,建立10个督学责任区,通过不断探索,深入推进,形成了“区域一体发展、学段整体推进,高中带初中管小学,覆盖全市中小学校(园),让每一所学校都有进步”的梯级督导模式。